参评范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本科三、四年级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研究生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养、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历史纪录。
2、历年学习成绩均保持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原则上年级成绩排名应在前20%以内。
3、参加当年国际、国内高级别专业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排名前三位者),或在当年度内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被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期刊和会议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4、学年内在参与科技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学院审核认可,可不受第2条限制。
本科生参评条件:
1、历学年操行评定成绩均为优良;
2、三年级参评学生需前两年均获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四年级参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列30﹪之内(含30%)。注:综合成绩算法按《山东大学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计算。
3、参加国际、国内高级别专业科技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荣誉者(含国家二等奖),或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期刊和会议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上述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ACM大赛以及每年国际、国内著名IT公司举办的全国性相关专业赛事。
论文及竞赛的有效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备注:除前三项,其余赛事均需学院认定,软件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评定程序:
1.具备条件的学生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2.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3.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参评条件及审核结果提出候评人名单;
4.学院奖评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5.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6.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结果。
说明事项:本年度内除获得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数额可以累计外,其他获得的奖项按最高获奖项奖励金额发放(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等),仅保留荣誉称号。具备申请资格的同学,请在本周五之前(12月14日),须填写山东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出个人书面申请材料2000字以内(并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发表论文的全文及发表刊物的文章索引、发表日期及复印件),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四化老师处。
附件:山东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