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望各学院接通知后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并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中规定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组织学生做好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
一、报送材料:
1、《山东大学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2)
2、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报送时间:
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会同有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学分认定、审批工作。
联系人:孙凤举
联系电话:88364706
教务处
2008年4月3日


